加入日期: | 200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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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17 |
招标业主: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 |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一栋26390m2 二标段:一栋13878m2 ,五栋8869m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区阳光能源工业厂房项目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以锦开发改发【2009】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区阳光能源工业厂房项目该项目为钢结构厂房,共7栋,总建筑面积49138平方米,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区内。
2.2、招标范围: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区阳光能源工业厂房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详情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一栋26390m2
二标段:一栋13878m2 ,五栋8869m2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计划工期:121个日历天,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钢结构加工生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证及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业绩材料(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加公章)。于2009年7月24日至2009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开标结束后图纸返还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8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发区交通银行五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1号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钟胜民
电 话: 0416- 3580023
传 真: 0416-3580023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
邮 编:116011
联 系 人: 刘世兴 吴峰
电 话:0411-83622266
传 真:0411-83622266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