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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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29 |
招标业主: | 淮安市公安局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 计划投资300万 |
1、 淮安市公安局的 新监管场所供配电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新监管场所供配电工程
(2) 工程地点: 淮阴区西安路西侧,淮三路南侧。
(3) 工程规模: 计划投资300万
3、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机电安装专业或电气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
(5) 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
5、本工程将邀请所有资审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6、请申请人于 2009年 7 月 22 日至2009 年 7 月 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时至 17:00 时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深圳路16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壹佰元)。
7、其他:
(1)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2009 年 7 月 29日15:00--17:00
(2)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
(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所有资审资料中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查(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没有原件不予认可。
8、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长高 地址:***
代建单位联系人:成冬亭 地址:***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09年 7月22日 至 2009年 7月 28日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