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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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20 |
招标业主: | 凤城市水利水产局 |
招标代理: | 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凤城市 |
内 容: | 投标保证金: 5万元。 |
1、凤城市草河防洪堤土和曾家防洪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09]210号),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凤城市,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日。
3、开、竣工时间:2009年8月 15日—2009年9月30日
4、投标保证金: 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或河湖整治、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到(地址:***
招标人:凤城市水利水产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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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邮编:1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