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30 |
---|---|
截止日期: | 2009.07.07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范围及规模:办公楼一、二层室内装修,面积1500平米;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办公楼一、二层室内装修,面积1500平米;
2.2 投资概算:70万元
2.3工期6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7月1日至2009 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 13 时至 15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得广场北方彩晶大厦708室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_7月20日9:30时,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得广场北方彩晶大厦1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吴高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