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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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02 |
招标业主: | 阜新市清河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阜新市 |
内 容: | #楼2814.94平方米、2#楼4422.63平方米、3#楼4501.06平方米、4#楼5747.9平方米、5#楼6485.59平方米、6#楼5148.65平方米、 14#楼5747.38平方米。 |
清河门区棚户区清馨园小区1#、2#、3#、4#、5#、6#、14#楼工程,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准建设,文件批号[2007]125号。工程招投标已经阜新市清河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河门区棚户区清馨园小区1#、2#、3#、4#、5#、6#、14#楼工程。
2、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
3、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和市政府投
资、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监理招标范围: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
三、工程内容:
1#楼2814.94平方米、2#楼4422.63平方米、3#楼4501.06平方米、4#楼5747.9平方米、5#楼6485.59平方米、6#楼5148.65平方米、
14#楼5747.38平方米。
具体技术参数及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竣工日期为2010年7月22日。
六、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丙级、专业乙级、专业甲级、综合资质其一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够完满履行合同,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时间: 2009 年 6月 26 日至 2009 年7月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
九、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事宜:
截止时间: 2009 年7月 21日 13 时30分。
地点: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修玲娣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
电 话:***
日期: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