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90329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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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24 |
截止日期: | 2009.06.26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商品分类 商品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笔记本 商用笔记本电脑 惠普;DELL;联想 相当于联想 IBM ThinkPad X200 7454HT1 台 2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0903290003。
2.询价邀请函:GZIT2009-XJ003430。
3.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网上采购项目(200903290003)。
4.采购内容:采购商用笔记本电脑等一批。
5.项目实施地点:地址:***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09年06月26日10时00分至2009年06月26日16时00分
8.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9.项目具体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需求列表:
商品分类 商品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笔记本 商用笔记本电脑 惠普;DELL;联想 相当于联想 IBM ThinkPad X200 7454HT1 台 2
技术要求: 该项目的所有技术指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参数:
1、CPU:Intel Core2 Duo P8400(2.26GHz,3MB二级缓存)
2、主板:GM45芯片组
3、内存:1GB,DDRIII 800
4、显卡:集成Intel GMA 4500MHD
5、硬盘:160GB,7200转, SATA
6、光驱:无
7、软驱:无
8、摄像头:标配30W高清摄像头
9、外设:全尺寸防泼溅键盘
10、定点设备类型:TrackPoint 指点杆系统
11、声卡:Conexant CX20561 HD Audio
12、重量:小于或等于1.35KG(含4芯电池)
13、显示器:12英寸LCD显示器
14、网卡:主板集成Intel 82567LM 10-100-1000M自适应网卡
15、无线:Intel 5100 AGN(双天线设计), 蓝牙
16、扩充性:支持底座扩充
17、可靠性、安全性:通过TCO’03认证,符合RoHS标准,符合能源之星标准,APS硬盘保护技术,客户端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主板集成安全芯片,系统移植助理,应急与恢复系统,高强度不锈钢铰链
18、操作系统:中文 正版 Windows Vista□ Home /可选原厂安装杀毒软件,操作系统如果可以,建议改成WINDOWS XPPRO
19、其它:整机(包括主机、显示器、硬盘、光驱、鼠标、键盘、电源等)实行三包,原厂工程师门到桌安装验机. 原厂提供1小时响应,第二个工作日上门响应的快捷服务。
20、报价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环保节能证书和针对该项目的原厂专项授权原件,在供货时??承诺函原件。
服务要求: 1、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2、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3、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主要的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原厂整机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货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货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货商。
(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货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货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货商协商解决。
(4)供货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货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5)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6)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6、供应商需承诺下列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7、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8、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0.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成交供应商需知
(1)询价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询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3.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3号; 联系人:徐海荣; 联系电话:83268327; 传真:***
15.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泽槟 电话:***
查询询价结果及供应商注册事宜:020-3882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