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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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29 |
招标业主: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建筑面积:新增352.2平方米。 |
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电器设备采购 承包单位,有关报名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二、工程名称: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电气设备采购招标。
三、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泰山路39号。
四、建筑面积:新增352.2平方米。
五、工程规模: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规模2000 m3/d 。
六、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出资。
七、承包方式:电气设备总包(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运输、交付(包含现场指定地点卸货)、安装指导、配合调试与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和质量保修等)。
八、招标范围:10kV、200kVA变压器1台,高压隔离开关1套,低压配电柜4面,动力配电柜9面,检修电源箱5面,小动力配电柜1面,照明配电箱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九、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必须是生产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装置等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相关型式试验及强制性认证证书,相关元器件具备3C认证;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天津市电力入网许可证;投标人三年内应在天津市承担类似工程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总包业绩证明;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合同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合同履行纠纷;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等。
十、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天。
十一、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十二、报名日期:2009年6月23日至2009年6月 29 日(9:00?15:30)。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市汉沽区汉北路18号污水处理厂筹建组,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C认证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五、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胡先生022-67161685,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十六、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八、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十九、投诉接待地址:***
二十、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 李守明 / 王 鹏
二十一、投诉接待电话:***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公章)
报送日期:2009年6月19日
金耀生物工业园二期制剂中试车间、原料中试车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09-0281)
金耀生物工业园二期制剂中试车间、原料中试车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金耀生物工业园二期制剂中试车间、原料中试车间工程
三、建设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四、建??:3888.75米2,原料中试车间:3118.07米2。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十、计划开、竣工日期:120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合格
十二、报名日期:2009年6月24 日至2009年6月30日(9:00至15:30)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五、联系人(代理公司):刘寅 孙海玲 报名电话:***
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十六、文件发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 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