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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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30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
招标代理: |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①奥体路A线北起大观路,起点桩号K0+000.000,南至广园快速路,终点桩号K2+828.579,全长2.829公里,道路宽度为32~42米,双向4~6车道,人行道宽度不一,左幅人行道宽度3.5~5.5米,右幅人行道宽度5.5米,桥梁最大单孔跨度42米。 |
据 穗发改城[2009]96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现对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奥体路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奥体路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奥体路
四、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奥体路由奥体路A线和奥体路B线两段组成,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级。
①奥体路A线北起大观路,起点桩号K0+000.000,南至广园快速路,终点桩号K2+828.579,全长2.829公里,道路宽度为32~42米,双向4~6车道,人行道宽度不一,左幅人行道宽度3.5~5.5米,右幅人行道宽度5.5米,桥梁最大单孔跨度42米。
②奥体路B线西起大观路,起点桩号K0+000.000,东至黄村立交,终点桩号K1+868.210,全长1.868公里,道路宽度为32~60米,双向4~6车道,左幅人行道宽度5.0~5.5米,右幅人行道宽度5.0~5.5米。其中,BK1+570.672~BK1+800东侧辅道为新建路面,道路宽度为8米,桥梁最大单孔跨度42米。
实施内容包括:部分车行道路面(含立交桥面)改造、平交路口安全岛改造设计、两侧人行道的翻新、更换绿化带花箕、侧平石及道路上的各种井盖,更换新的交通标志及指路标识牌、更换新的垃圾桶、照明杆及有条件的交通杆共杆整合,增加建筑小品及一些公用设施。
五、投资概算:人民币8412万元
六、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七、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6月3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7月1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 —— 11:30 下午:2:00 ——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2006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列的资质要求方能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预审前,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告。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被处罚停止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取消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该单位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不少于六个月的投标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注: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当天,将其报名的企业业绩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电子文件发至 qdzxgs@163.com 邮箱。
3、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