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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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30 |
招标业主: |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油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道路长400米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小溪坝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阳干道峰顶路段)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09]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第二批援建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09]3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5083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油市小溪坝镇
建设规模:道路长400米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道路桥梁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 24日至2009年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1328153245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电 话:028-84364578
传 真:028-8436457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 号:5100142620805038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