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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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16 |
招标业主: | 资中县规划和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资中县 |
内 容: | :路基、路面、人行道、桥梁及配套的绿化、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城滨江大道一期工程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委发[2008]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业主自行全额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中县规划和建设局。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路基、路面、人行道、桥梁及配套的绿化、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3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监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 24 日至2009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技术负责人***
(1)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资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中县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资中县重龙镇小东街153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玉沙路201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6925557
传 真: 028-8692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