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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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29 |
招标业主: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招标代理: |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①化隆县供电公司锅炉房改造:本施工图为青海黄化供电公司化隆供电营业所食堂设计,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该楼总建筑面积为220.60m2②金源营业所扩建工程:本施工图为青海黄化供电公司金源乡供电营业所设计,工程为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62.03 m2 |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进行化隆县供电公司锅炉房改造、金源营业所扩建工程施工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 项目法人:青海省电力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规模及标包划分
1. 工程规模:
2. ①化隆县供电公司锅炉房改造:本施工图为青海黄化供电公司化隆供电营业所食堂设计,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该楼总建筑面积为220.60m2②金源营业所扩建工程:本施工图为青海黄化供电公司金源乡供电营业所设计,工程为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62.03 m2。
3. 标包划分:
化隆县供电公司锅炉房改造、金源乡供电营业所扩建工程施工设定为两个标包。
三、施工工期安排
2009年7月30日开工;2009年 11月15日s=MsoNormal >
四、招标方式与合同签订
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在青海省电力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评标将依据评标办法分别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企业综合评审、投标报价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总价承包施工合同。
五、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为保证能满足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要求,以及工程质保阶段的维护质量和及时性,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有足够有效的施工力量(资金、人力、设备等)投入到本工程。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近三年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和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七、投标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1.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请针对资格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满足投标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2.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投标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主要装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
3. 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于2009年6月23日~6月29日17时前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标书(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6楼
联 系 人***
电 话:0971-6176867、6176898
传 真:0971-6176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