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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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16 |
招标业主: | 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西昌李冰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汉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其余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修建敬老院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 [2008] 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社[2008] 8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西昌李冰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新丰镇;
2.2 工程规模:敬老院2500平方米(含附属工程,道路、绿化、水塔、化粪池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按三级取费, 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6月24日至 2009 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收加盖鲜的章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的章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的章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的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其余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7月16日10时10分,地点为德阳市政务中心(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汉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15983809696
传 真: 0838-5195008
招标代理机构:西昌李冰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昌市文汇巷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34-2189001
传 真: 0834-218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