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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监理F包第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09.06.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9.06.23
截止日期:2009.06.30
招标业主: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项目规模: 第2 标段:花地河以西截污工程(海龙围泵站、大和涌截污工程、增窖涌截污工程、西环北段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污水管约6719米。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施工总概算约102563万元,工程费约 5855.02万元。
 
招标公告正文
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监理F包第2 标段:花地河以西截污工程(海龙围泵站、大和涌截污工程、增窖涌截污工程、西环北段污水管道工程)(第三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天河区、大沙地、芳村。
1.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第2 标段:花地河以西截污工程(海龙围泵站、大和涌截污工程、增窖涌截污工程、西环北段污水管道工程)。
1.3  项目规模:
第2 标段:花地河以西截污工程(海龙围泵站、大和涌截污工程、增窖涌截污工程、西环北段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污水管约6719米。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施工总概算约102563万元,工程费约 5855.02万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工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 11个月;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投标申请人自2006年4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4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09年2月~2009年4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5)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4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6 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要求)。
2.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2.8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9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2.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
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2确定中标人原则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均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项目的中标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监理F包第1标段:东莞庄片区污水管工程、春岗中截污工程、杨梅河截污工程、乌涌截污完善工程(左支流)监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不能兼中本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6月29日—2009年6月30日9:00~11:30,13:30~15: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    编:
 510655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江小姐
 联 系 人***
 赵令喜
 
电    话:
 020-38890506
 电    话:
 020-8776 8198-624
13503077217
 
传    真:
 020- 38890589
 传    真:
 020-8767 3286
 
2009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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