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商学院北校区图书馆工程。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华南路东侧、广东商学院北侧路段。
1.2.3 工程范围:广东商学院北校区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包括:方案修改、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中央空调、智能化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有自动警报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学术报告厅及门厅等位置精装修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建筑物周边配套市政、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线综合施工图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府国用(2008)第01200006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社函[2004]633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学校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7590.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590.65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2.9 合同范围: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2.10 工程建议开工日期为2010年 6 月,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在广州市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5 申请人须由副总设计师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6月29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市天润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接受报名,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
1.5.1.1项目负责人***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原件,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项无需装订)。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1.7以上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暂定为 190.33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28.55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以下投标人,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5.69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4.28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2.8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0% 。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2.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3 招标单位
1.13.1 名称:广东商学院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096146
1.14 招标代理单位
1.14.1 名称: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750133
1.14.4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