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昇莆[2009]招0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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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12 |
截止日期: | 2009.06.18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投资概算: 约2500万元 |
涵港大道涵江段A标段东侧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国内)
招标编号:闽昇莆[2009]招055号
开标时间:2009-7-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1、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涵港大道涵江段A标段东侧市政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结构质式: /
工程规模:桩号: 0K+015.26~3K+488.64 层 数: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投资概算: 约2500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建设地点: 涵江区梧塘镇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主车道必须在2009年10月1日前完工。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电话/传真: 0594-3288801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