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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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18 |
招标业主: | 石嘴山市瑞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
地 区: | 石嘴山 |
内 容: | 局部十五层,建筑面积约为37415平方米; 2#、3#、5#、6#楼为施工二标段,框剪结构,层数为九层、十六层,建筑面积约为28210平方米; |
颐和名邸一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颐和名邸一期工程己由石嘴山市发改委[2009]1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瑞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瑞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颐和名邸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为86425平方米,位于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南,贺兰山路以西,解放街以北,青山路以东。结构为框剪结构,层数为六、九层、十三层、十六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7月10日至2010年9月30日。施工标段划分:1#楼为施工一标段,框剪结构,层数为十三层,局部十五层,建筑面积约为37415平方米; 2#、3#、5#、6#楼为施工二标段,框剪结构,层数为九层、十六层,建筑面积约为28210平方米; 4#、7#、8#楼为施工三标段,框剪结构,层数为九层、十三层、十六层,建筑面积约为20800平方米。监理标段划分同施工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3.1.2 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2日2009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约定,地点为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瑞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大武口区黄河街 地 址:***
邮 编:753000 邮 编: 751000
联 系 人:孙乙翔 联 系 人***
电 话:0952-581166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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