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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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01 |
招标业主: | 涟水县公安局同兴集派出所 |
地 区: | 涟水县 |
内 容: | 工程投资额:约30万圆人民币 |
涟水县前进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决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涟水县公安局同兴集派出所
二、 工程名称:涟水县前进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三、 建设地点:涟水县前进镇
四、 工程投资额:约30万圆人民币
五、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六、 谈判范围:土建、安装
七、 对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八、对谈判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原件等谈判当日带来,以备评委审查
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 报名日期: 2009年5月25日 至 2009年6月1日
(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十一、 报名地点: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十二、 报名须知:报名人须携带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十三、 报名费用:谈判文件100元/套,发售日期同报名日期
十四、 联系人及电话:发包单位联系人:宋洪亮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联系人:唐 芳 联系电话***
十五、未参加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谈判的资格。
十六、无论谈判是否成交,发包人不对任何谈判响应人作任何补偿。
建设单位:涟水县公安局同兴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