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773-0941GNHF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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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5.11 |
截止日期: | 2009.06.01 |
招标业主: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职业学院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维护项目 |
招标编号:0773-0941GNHF0925
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维护项目”中所需设备和相关服务前来投标。
2. 本招标标的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所需的相关设备及服务。
3.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05月11日至2009年06月0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4) 具有较强的设备安装调试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和良好的维护服务;
5)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06月0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开标厅。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06月02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开标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招 标 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杨维英
电 话:010-84647653
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
电 话:010-68405032 010-68405031
传 真:010-684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