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东采公〔2009〕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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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5.11 |
截止日期: | 2009.06.10 |
招标业主: | 东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饭堂厨房设备项目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饭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18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炊事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14000环保管理体系认证。(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燃气设备检测机构发出的不少于三种炉具设备的检验报告(燃气炉具的气种包括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4) 非珠三角地区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珠三角地区设有合法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作为售后服务点。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9年05月13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09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9年06月10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1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 2009年06月10日 09:30
开标地址:***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名称: 黎先生
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燃气设备检测机构发出的不少于三种炉具设备的检验报告(燃气炉具的气种包括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投标人在珠三角地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珠三角地区注册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由我公司进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资料注册登记(已通过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带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