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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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5.18 |
招标业主: | 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56平方米,一层,工程总造价为166.85万元 |
一、机械停车楼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招标单位: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3. 工程名称:机械停车楼;
4. 招标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5.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56平方米,一层,工程总造价为166.85万元;
6. 招标范围:机械停车楼工程的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内);
9.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80日历天内必须提交车架安装现场)。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3000元。
三、 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的独立法人。
四、凡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于2009年 5 月 12 日 9 时至 5 月 18 日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六、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一份,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2. 企业业绩: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 拟设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名单、简历,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登记或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并提供注册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无在建项目的声明;技术负责人***
4. 拟派建造师业绩: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须明确注明其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5.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属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 财务状况: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9. 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或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者,均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1010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于报名截止日2009年 5 月 18 日 9 时至17时(北京时间)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一部(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八、资格预审办法: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信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
九、通知与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传真方式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
十、 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