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就本项目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本次招标交货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施工工地。
4、本次招标内容: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空调系统、奥林匹克中心空调系统的货物供应、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②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150万以上。
6、购买招标文件:
对本次采购招标感兴趣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下述资料:
制造商提供: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商提供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于2009年5月11至2009年5月18日8:00—17:00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地址:***
7、开标时间:2009年6月1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建设单位: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办 公 地 址:***
联 系 人***
传 真:0417-2927868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4-23398678
邮 编:110005
E-Mail:lngczbgs71@163.com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 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 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