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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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5.08 |
招标业主: |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银川市 |
内 容: |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餐厅(框架二层,建筑面积4700㎡),采购范围:1至2吨的燃气锅炉(2台),能够满足餐厅用热水、蒸汽、浴室用水(约130个水龙头)、开水房用水(约40个水龙头)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燃气蒸汽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以宁教函【2008】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餐厅(框架二层,建筑面积4700㎡),采购范围:1至2吨的燃气锅炉(2台),能够满足餐厅用热水、蒸汽、浴室用水(约130个水龙头)、开水房用水(约40个水龙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上海东路50#建设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地址:***
邮编:750004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750004
联系人***
电话:***
刘澎:(2009-5-815: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