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09.04.13招标公告 > 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施工招标公告

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9.04.13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9.04.13
截止日期:2009.04.17
招标业主: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一标段项目名称: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新华路259、261号综合整修加固工程;招标规模:1021.11平方米;二标段项目名称: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马场道50、52号综合整修加固工程;招标规模:1000平方米
 
招标公告正文

津建交和平施工[2009]0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 已由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 津国土房计[2008]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项目名称: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新华路259、261号综合整修加固工程;招标规模:1021.11平方米;二标段项目名称: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第一批)-马场道50、52号综合整修加固工程;招标规模:1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59、261号,马场道50、5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人所发本项目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工期:2009年5月9日-2009年8月16日
二标段:招标人所发本项目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工期:2009年5月9日-2009年9月15日 
2.4  工期要求:2009年05月09日 至 2009年09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澳景大厦2门901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4 月13 日 至2009 年4 月1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4月13日至2009年04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澳景大厦2门901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连和(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吴猛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杨建虹 电话:***
传  真:***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123866传真:23317886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是和平区沙市道1号305室
受理负责人***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