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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所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9.04.03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09.04.03
招标业主:福建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面积计80-100平方米
 
招标公告正文

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位于长乐市鹤上镇东片工业区峡漳公路边,现有职工两千多人,为方便广大职工看病就医,特将本公司内部两间空房(面积计80-100平方米)作为医疗诊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房租从优。欢迎有资质的个人或可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前来洽谈投标,投标时间截至2009年5月1日止。
附:《医疗诊所承包经营合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医疗诊所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方便甲方的员工看病就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的办公、生产区域内开设医疗诊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处行医场所,面积M2,向乙方出具行医场所证明;
2.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 元,水电费由乙方据实际使用数承担;
3.甲方每月按水表电表度数按时向乙方收缴水电使用费;
4.乙方主要是为甲方的员工看病就医提供服务和方便,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医疗事故、技术事故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 甲方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制止、劝阻,直止解除终止本合同;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擅自转租本诊所、非法聘用无行医资格的人员上岗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行医,并按规定每年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校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医,医务人员均必须在有关主管部门核准??职业道德规范,决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工作人员上岗工作,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3.主要是为甲方的员工看病就医提供服务和方便,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4.药品价格(只能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0%)、医疗价格按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执行,治疗价格不能高于同类医疗机构价格,并挂牌公布,收取医疗费用,必须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5.自行负责申请设置医疗诊所:包括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在医疗诊所执业登记前向长乐市卫生行政备案等申请设置医疗诊所所需的审批手续;
6.对医疗事故和技术事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与甲方无关;
7.每月5日前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和水电费用;
8.在租赁甲方场所执业期间,医疗诊所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9.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房屋转让或转租给他人,或将本诊所承包给他人经营;
10.本诊所的所需要的设备、器材、药品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严禁使用假药、劣药和伪劣的医疗器械产品、器具、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11.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2.医疗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三.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满,若乙方要求继续承租,按当时市场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承租。
3.本合同签订后,即可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长乐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设立本诊所的所有材料,并争取尽快开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及水电费,逾期须按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擅自将本合同所租赁的房屋转让、转租给他人;
2.违法将本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承包、转租等不合法的形式,让他人进行经营的;
3.在行医过程中有重大不道德行为;
4.出现重大医疗事故。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若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在3日内一次性返还;若有违约行为,从该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减。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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