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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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03 |
招标业主: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常德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272m2 |
1招标条件: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工程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2007]3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部分财政拨款、部分单位自筹。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常德市皂果路、紫菱路交汇处
招标范围:空调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结构及层数:本建筑为欧式建筑,共6层,框架结构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272m2
施工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申请人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通过打分排名与推荐相结合办法,选择 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严禁任何投标人挂靠非本公司报名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资格预审入围资格和中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办理。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凭单位介绍信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郎州北路130号 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56号
邮 编:415000 邮 编:415001
联系人:张正国 联系人***
电 话:13037368888 电 话:0736—7726962
传 真:0736—7761085 传 真:0736—771907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