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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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1.19 |
招标业主: |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本次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科技园区十三号路燃气工程(江南公路-盛梅路)等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投[200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道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十三号路燃气工程(江南公路-盛梅路)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科技园区,建设规模:管道总长888米;丹桂路燃气工程(新舟路-聚贤路)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科技园区,建设规模:管道总长353米;新舟路燃气工程(江南公路-腊梅路)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科技园区,建设规模:管道总长777米;扬帆路燃气工程(梅墟路-云杉路)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科技园区,建设规模:管道总长334米;研发园区3b-3c地块规划A、B路燃气工程(江南公路~聚贤路)城市中压管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科技园区,建设规模:管道总长700米
本次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工期要求: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招标范围:道路燃气管道安装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包括GC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并且有在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铺设安装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
3.4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13日至 2009 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 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9日14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
地址:***
邮编:31501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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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