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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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23 |
招标代理: |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一 空调 格力KFR-120LW/E(1253L)V-N5 6 格力KFR-72LW/E(72520L)A-N5 8 格力KFR-50LW/K(50520L)A-N5 7 格力KFR |
序号 项目 规格 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代理资格 备注
一 空调 格力KFR-120LW/E(1253L)V-N5 6
格力KFR-72LW/E(72520L)A-N5 8
格力KFR-50LW/K(50520L)A-N5 7
格力KFR-35GW/K(35556)D2-N5 2
合计
注:1.本报价表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2.请于12月23日下午2:30前将报价表密封后送至政府采购中心(2305室),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4.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正品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随机资料齐全,有中文质保书,中文使用说明书等.
5.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应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政府采购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七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7.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8.项目报价必须包括标配管等材料(含支架、雨棚等)以及安装等所有费用,若标配缺项时须在备注栏中详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