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新交采08XJ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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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08 |
截止日期: | 2008.12.15 |
招标代理: |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新乡市 |
内 容: | 采购项目内容:TCL 52寸液晶电视 4台 |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卫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电视机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视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08XJ111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TCL 52寸液晶电视 4台(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供应商须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五、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08年12月8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红旗区公安分局东邻)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上午9:00整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
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51038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十二、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一份:
1、供应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