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81107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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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1.21 |
截止日期: | 2008.11.25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会议室投影仪等一批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污水处理总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0811070003。
2.询价邀请函:GZIT2008-XJ006246。
3.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处理总厂网上采购项目(200811070003)。
4.采购内容:采购会议室投影仪等一批。
5.项目实施地点:地址:***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5日10时00分至2008年11月25日16时00分
8.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9.项目具体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需求列表:
商品分类 | 商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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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会议室投影仪 | TAXAN;奥图码;SONY | 相当于TAXAN KG-PV301XH | 台 | 1 |
技术要求: | DLP数码投影机:必须完全具备下述参数及功能:标准分辨率≥1024×768;亮度≥3500流明(ISO标准);对比度≥2000:1;灯泡≤230W长寿冷光源;重量≤1.9KG;ACWⅡ极致色彩处理系统(可同时提供最高达到六种颜色的处理能力,增加色彩饱和度和色彩鲜活度);VIM可变照明技术(投影灯泡功率随分色轮的转动而改变,使投影的颜色更加真实鲜活);RGB两路输入;拨转式镜头保护罩(带信号开关功能);广角镜头;断电保护(意外断电后机器冷却系统继续工作,避免灯泡损坏;演示完毕,关机可即断电);自动梯形校正(可自动调整画面的纵向倾斜角度,消除梯形影像失真);光学部件全密封防尘技术,独具防尘功能的控制面板;强效前置散热系统(使围坐的观众避免因机身侧面、后面散热而受影响);演示计时器;安全密码锁,安全锁槽;节能模式;快速调节色彩;影像讯号自动校正;局部放大功能。 另配两个原装灯泡。 需提供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证明函。 特别注意: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1、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 2、报价截止前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函(传真至:38890252朱生收)、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3、投标人对整套设备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4、报价截止前,要求厂家或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以保证货物是原装正版原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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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2、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3、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主要的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原厂整机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货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货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货商。 (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货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货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货商协商解决。 (4)供货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货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5)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6)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6、供应商需承诺下列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7、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8、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10.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成交供应商需知
(1)询价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询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3.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污水处理总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朱俊明; 联系电话:38890581; 传真:***
15.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泽槟 电话:
查询询价结果及供应商注册事宜:020-3882551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