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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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15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万元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市政业务小卫星遥感信息数据采集应用”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 技术要求及预算金额: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万元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其联合体。
4.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4.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4.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7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8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保记录的入账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中“如有复印件、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无效)或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 年11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9:00到下午4: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 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投标时间:2008年12月15日上午 8:30-9:0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开标室。
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
批复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