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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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1.17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 招标内容:4台牙科综合治疗台。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48万元。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制造厂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或有相关质量保证体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从2008年10 月28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9室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8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上述文件的一套复印件。
联系人:高配兰、王敬 联系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