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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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0.15 |
招标业主: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 |
招标代理: | 上海通信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液晶显示屏 10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通信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特邀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液晶显示屏 2、数量:10台 3、技术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必要的资质证书;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财务状况正常。 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2008年9月26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至上海通信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05室)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08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并由专人送达上海通信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唐宁、朱雪青 电话:021-62265703、62267113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