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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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9.19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投资总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铁二中门前、106国道—嘉禾市场、106国道—上胜东街交通学校等三座人
行天桥及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 。
1.2.2 工程位置:三座人行天桥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岛,北起阅江东路东延线,南至黄埔涌北侧,全长约740米 。
1.2.3 工程范围:人行天桥工程主要包括广铁二中门前、106国道—嘉禾市场、106国道—上胜东街交通学校等三座人行天桥,单跨最大跨径大于40米,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桥梁的结构、绿化、装饰、管线、桥梁检测等相关内容。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740米,位于海珠区琶洲岛,工程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平衡、照明工程、环卫设施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08]42号文、穗建计函【2008】405号 。
1.2.6 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利、航道、海事部门专项咨询和评价;交通流量分析、预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水利、航道、海事设计(上述内容视发包人需要而定)、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现场配合、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相关工作。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
③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依法分包。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
1.5.1.1项目负责人***
1.5.1.2项目负责人***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 。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在设计费总额之外另行支
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不在工程设计费总额内,由招标人另行出资,中标人将不予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招标人分别付给:
每个工程的第1名作为中标单位不作补偿;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至3名的投标人 1.5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经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补偿申请,待办理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中标单位不予以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领取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需另付给使用费)。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一)人行天桥部分:上浮20%;
(二)道路部分:下浮15%。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并按下述费率浮动后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人行天桥不得高于400元/米;道路不得高于360元/米。浮动费率为:
(一)人行天桥部分:上浮20%;
(二)道路部分:下浮20%。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对于超过深度要求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封航手续由设计人办理,发包人承担封航费用。如果勘察中出现溶洞,投标人需填报溶洞处理费用,实施过程中按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协商进行结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测量费包括管线测量)。
1.7.5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并下浮20% 。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函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若遇到问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场解决问题。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3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合同签订后,在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以下资料由招标人提供:
a) 电子地形图 ;
b) 立项批文 ;
c) 基础资料 ;
d) 设计任务书 ;
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2.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2.4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人
1.13.1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2地址:***
1.13.3联系人***
1.13.4联系电话***
1.14.1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1.14.3 联络人: 张先生
1.14.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575800转806
1.14.5 传真号码: 020-87578002
1.14.6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