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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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9.09 |
招标代理: |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地 区: | 和县 |
内 容: | 课桌 双人钢木结构。桌面105cm*40cm,桌高约为76cm,桌面板为16三聚轻氨板,钢架为椭圆形钢管5.0cm*2.0cm,钢管内壁厚度不小于1.2mm。桌底板与侧反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钢结构表面进行喷塑处理。 100张 16000元 2 凳子 单人升降型钢木结构。凳面为16三聚轻氨板(36cm*36cm),钢结构用椭圆形钢管,壁厚不小于1.2mm。钢结构表面进行喷塑处理。 200个 7000元 |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相关单位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总价
1 课桌 双人钢木结构。桌面105cm*40cm,桌高约为76cm,桌面板为16三聚轻氨板,钢架为椭圆形钢管5.0cm*2.0cm,钢管内壁厚度不小于1.2mm。桌底板与侧反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钢结构表面进行喷塑处理。 100张 16000元
2 凳子 单人升降型钢木结构。凳面为16三聚轻氨板(36cm*36cm),钢结构用椭圆形钢管,壁厚不小于1.2mm。钢结构表面进行喷塑处理。 200个 7000元
3.报价函构成:
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每项货物或服务都必须明确标明其所属包号或序号;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5产品必须提供详尽的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或介绍彩页);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4.报价要求:
4.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4.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进口环节的关税、代理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5.报价函递交:
5.1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2 供应商也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以传真件形式提交,但由此造成的价格等信息泄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7.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7.1 采购保证金为200元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其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
7.2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7.3 采购保证金请以电汇、银行汇票、转账等方式汇至以下地址:
账户名称: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行和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26400696
7.4 以现金形式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到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交纳。
7.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不予退还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A.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7.6 采购保证金的退回:
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提交保证金交付证明和账号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成交产品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7.7 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不予退还全额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8.评审原则:
8.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8.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9.询价截止时间:2008年9月9日16:00
10.开标日期:2008年9月 9日16:00
11.报价函递交地点:和县历阳西路259号(国土局办公大楼后)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
成交供应商需向本中心缴纳成交价1%的服务费
1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382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