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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施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08.22 标签: 重庆市招标 
招标编号:YYZFCG2008—0821
加入日期:2008.08.22
截止日期:2008.08.25
招标业主:酉阳县民政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办公设施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酉阳县民政局办公设施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   YYZFCG2008—0821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所投产品的本项目原厂商授权证明、售后服务证书。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8年08月22日 16: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8年08月25日 16:30   获取文件地址: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楼底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200.00   答疑会时间:   2008年08月22日 17:3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8年08月22日 17: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8年08月25日 17:30   文件递交地址: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楼底楼)   开标时间:   2008年08月26日 09:30   开标地址: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楼底楼)   采购人名称:   酉阳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酉阳县政府办公楼底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酉阳县采购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附件:     


投标报名表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投标,标书费将于投标时补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报合同包号 
投标人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传真至023-75558858。

投标人(盖章):
2008年8月21日


酉阳县民政局办公设备项目





用 户 单 位:酉阳县民政局
招   标   人: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项目书 4
第二篇 技术与功能要求 6
第三篇 商务条款及要求 7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10
一、 说明 10
二、 投标人资质 11
三、 招标文件 11
四、 投标 12
五、 开标 13
六、 定标 14
七、 签订合同 15
第五篇 合同一般条款 16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一篇  招标项目书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酉阳县财政局委托,拟对“酉阳县统计局乡镇办公电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编号:YYZFCG2008—0821
二、采购项目:酉阳县民政局办公设备项目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产品授权书、法人代码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所投产品的本项目原厂商授权证明、售后服务证书、要求加盖鲜章。
(报名同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若中标,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和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22日下午3:00至2008年8月24日上午9:00,并在发售询价文件截止前将投标报名表传真至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否则,投标无效。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08年8月25日15:00时正,逾期的投标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注:本次不接受传真投标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电  话: 75558858
传  真: 75558858

 
第二篇  技术与功能要求
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名称 规格 、配置 数量(台) 报价(元)
挂式空调 (3558)B2-HN5 18 
柜式空调 (50520L)A—N5 5 

二、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 所供机型的配置不得低于以上配置。
2、 所供产品质保期以厂方为准。
3、 所供产品必须提供5年以上免费上门服务。
4、  未尽事宜协商再定。
第三篇  商务条款及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7天内
2、交货地点:民政局
3、货物的验收: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用户单位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安装调式:完成所有设备的送货、安装、调试、培训,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2、优惠服务承诺:按照投标人承诺为准
3、售后服务基本要求:
能及时提供售后现场服务及故障处理,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
(1)投标人对其投标货物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保修期。
(2)投标人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买方提供书面许可,不可使用其他(非新的)配件。
(3)质保期内,投标人有责任在保证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电话咨询
.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现场响应
三、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结算;
    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总造价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半年后五个工作日(以签订合同实效计算)内结清余款5%。
四、其他:
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到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立即予以无息退还。但招标方有权保留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6)、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①、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②、中标方未能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③、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有意扰乱政府采购规则的;
④、中标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⑤、中标后未按时间签署合同的;
⑥、履约过程中未按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执行;
⑦、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⑧、违反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招标公证费用:本次招标由中标人和代理机构各向公证机关缴纳公证费叁佰元人民币。
4、投标人在开标前补交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00元。
二、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所投产品的本项目原厂商授权证明、售后服务证书。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由招标项目书、技术规格、质量及数量要求、投标投标人须知、合同一般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商务条款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2)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开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作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具体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它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格式
3)、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6)、售后服务承诺
7)、业绩
8)、质保期
9)、优惠条件
10)、投标人资质文件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需作必要修改,则在修改处须由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进行签字。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等字样,贴封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一切损失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开标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派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否则为投标人不到位处理。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招标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3、开标时,派投标人代表或由公证员或采购监督机构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4、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用户单位、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其他非投标书的内容和标书内容变更,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定标
1、定标原则
高于成本价低于预算价的最低报价企业中标。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同时将中标结果在重庆政府采购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3、如果经资质后审确定该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类似的审查和公示。
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保护用户单位利益,用户单位在签定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对任何有损害用户单位权益的行为,用户单位保留最后否决权。
5、未中标单位如果对定标企业有异议,书面申请查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监督部门对中标企业再次审查,投标人无权干预。
6、中标通知
(1)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招标结果通知发出5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未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中标无效。
(5)未中标人在发出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的一切为本次招标的认可,一切无条件接受。
七、签订合同
1、签约
(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供货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或在签订合同中改变中标状态时,由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4)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

 


第五篇  合同一般条款
一、定义
1、需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供方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6、合同货物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办公设备。
二、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名称:
货物规格(型号):
数量:
2、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货物的产品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供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所投本项目合同总价。
2、合同总价包含本项目设备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结算;
    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总造价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5%。
五、交货和运输
1、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招标文件》没有约定运输方式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六、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报关单。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供方交货时,需方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除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外,并通报全市,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七、索赔
1、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全称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台) 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金额大写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挂式空调
      
柜式空调      
备注: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投 标 函
酉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表格数据、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或不实之处,本投标人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具体规定签定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所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我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7、我方理解,本次招标是以高于成本价低于预算价的最低报价中标;
8、我方承诺本次报价高于成本价。
9、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设备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投标人名称)              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招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六、售后服务承诺
七、业绩
八、质保期
九、优惠条件
十、投标人资质文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等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各项资质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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