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招字(2008)第(027)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5、招标项目名称: 同安职业技术学校绿化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同安区五显镇下峰村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8 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绿化面积约 42669.11 平方米,投资额约 119 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开具的不署投标人名称费用交缴证明凭证向招标人补回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或联合体。
1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 8 月 15 日至2008年 8月 19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 ,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超过统一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愿意投标的投标人也可在本工程截标日前(不含截标日)继续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斗西路203号瑞成大厦208室。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赖晓芳 ; 电话:2207298; 传真:***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