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KK2008/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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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14 |
截止日期: | 2008.08.16 |
招标业主: | 华能云南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招标范围: 材料名称 型号 包装 预计用量 备注 F类粉煤灰 I级 散装、袋装 40万吨 F类粉煤灰 II级 散装、袋装 |
招标编号:LKK2008/M16
华能云南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龙开口水电站工程用粉煤灰。华能云南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龙开口水电站工程用粉煤灰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一、在建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市交界的鹤庆县中江乡龙开口村河段上,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5×360MW),距鹤庆县城现有公路(四级公路、简易公路)里程约100km,是规划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电站的第六级电站。全工程混凝土总量约533×104m3。全工程粉煤灰用量约40×104t。
二、招标范围:
材料名称 型号 包装 预计用量 备注
F类粉煤灰 I级 散装、袋装
40万吨
F类粉煤灰 II级 散装、袋装
注:1、以上粉煤灰用量为预计用量,具体供应量以每月计划量为准。
2、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所有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工商管理局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及经营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进行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具有为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供应粉煤灰的业绩。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说明(如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财务报表等)。
(6)投标人具备本招标范围内材料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7)供货厂家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招标工作安排
1、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2008年8月21日前),采用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将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大厦404室。
2、投标人在收到资格评审合格的通知后,请于2008年8月22~23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到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大厦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50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15: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大厦408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合同招标定于2008年9月16日15:00时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地点在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华能澜沧江大厦4楼408室。
6、招标人计划于2008年10月底以前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供货合同。
联系地址***
华能澜沧江大厦 4楼404
邮 编:650214
电 话:0871-7216776 7216382
传 真:0871-7216344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