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510103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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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31 |
截止日期: | 2008.08.07 |
招标业主: |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_ 修建电子显示屏一座,有效显示面积 50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园电子显示屏工程已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温发改投资[2008]75号批准建设,温发改招标[2008]58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_ 修建电子显示屏一座,有效显示面积 50 ㎡
建设地点: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与安装
标段划分:全部工作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项目设备生产能力,信誉好、实力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厂家,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LED协会会员单位;
3.1.3 有电子显示屏3C强制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元箱体IP65防水检验报告(省/市级质检部门出具);
3.1.5、近两年内有类似业绩(50平米以上的)5个以上(含5个);
3.1.6 2007年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3.1.7 证明其财务运行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1.8 原厂CREE(COTCO)关于本项目的LED灯管使用的授权书;
3.1.9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0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十二个月注册在本公司。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年 8月 1 日至2008 年 8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 在 成都市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20F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4.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4.4.1、投标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4.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LED协会会员证书(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5 显示屏3C强制认证证书;(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6 原厂CREE(COTCO)关于本项目的LED灯管使用的授权书;
4.4.7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8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机电类大专毕业证。(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4.9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出具联合体双方签定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在投标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应资质条件。(收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8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送达成都市温江区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263282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