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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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24 |
招标业主: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浦东新区公路维修项目征集协议施工 |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浦东新区公路维修项目征集协议施工单位(项目编号:2008-7-017)进行采购,在第一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法定要求,现再次正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浦东新区公路工程类项目征集不超过25家的协议施工单位。
本项目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其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具有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资格。
4.近三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具有城市道路或公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市政或绿化)施工业绩(以2005-2007年合同为准)。
以上同时具备。
注:具体项目实施时要求使用本地劳动力比例不低于80%以上。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日9:30时至2008年7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验证
报名时间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集中验证。逾时未参加验证、提供的资料不全或存在瑕疵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验证时间:2008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5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2.验证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验证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资格、相应施工合同原件,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请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浦东新区公路维修项目征集协议施工单位报名,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
(2)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及标书发售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
项目经办人:姚奕风林华 联系电话:(021) 68541155*625 传 真:***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