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11 |
---|---|
截止日期: | 2008.07.18 |
招标业主: | 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总建筑面积19017平方米 |
1、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的省人民检察院办公业务用房高压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与观山东路交汇处,面向观山东路的山坡地上)。
2.2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9017平方米。
2.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属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内容中的高压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4、凡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5.2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省电网公司《承建贵州电网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备案管理办法》(黔电工建[2005]392号)中规定的备案施工企业。
5.3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做要求。
5.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不允许。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8-7-18 9:00:00时 至2008-7-18 16:00:00时。
7.2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向招投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5楼)。
网上报名网址: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7.3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已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投标IC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
未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办理投标IC卡。
7.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自带U盘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2008-7-24 08:00:00时至2008-7-24 09:00:00送达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9、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后5日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其他:
12.1办理投标IC卡事宜向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
12.2未办理投标IC卡或未办理投标IC卡补充手续的报名单位,须同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投标企业需持投标专职交易员证,咨询电话:***
12.4外省企业需办理入黔登记手续。咨询电话:***
12.5资格预审评审将采用随机抽取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金辰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