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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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18 |
招标业主: | 东永高速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 |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路线全长约45公里,其中东阳段约14公里,永康段约31公里,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
根据浙发改办交通函[2007]12号,东永高速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受业主永康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决定对东阳至永康高速公路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东永高速公路起自诸永高速公路马宅附近,经东阳、永康市,止于金丽温高速公路新店村附近,路线全长约45公里,其中东阳段约14公里,永康段约31公里,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阳至永康高速公路全长约45公里的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勘察设计合同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通信、收费、监控、绿化、房建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
三、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 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1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6号位,联系电话***
四、勘察和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技术规范。除土建部分外的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及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提供。
(3)、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
(4)、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5)、设计阶段科研:与设计进度相协调。
五、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2008年7月18日8:30时,在东阳市人民路220号公路大厦四楼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2008年7月18日13:30时,在永康市城东路129号举行。
六、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投标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 七、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8日 9: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
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贰拾万(¥200000.00)元,担保形式为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招 标 人:东永高速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康市城东路129号
邮 编:321300
电 话:0579-87219638
传 真:0579-87219638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5213 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
招 标 人:东永高速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