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I/5813E080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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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6.30 |
截止日期: | 2008.07.04 |
招标业主: | 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工期要求:200个日历天 |
·招 标 人: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
·工程名称: 三线厂房(包括仓库)
·批准文号:I/5813E08001/87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建安
·工期要求:2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参与投标,不得挂靠;
② 投标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
③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和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④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一级及其以上;
⑤ 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⑥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⑦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原件):
①报名人(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在报名点审查后立即退还),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若授权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项目经理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
以上是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对投标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组织机构(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提交本单位信誉金人民币300万元整的财务收款收据(该收款收据必须由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未能提交财务收款收据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帐金额中留5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其余金额在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出后7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不合格的单位在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出后7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300万元信誉金需进入以下招标人帐户:
1、 开户行名称: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开户银行:招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 帐号:272080166910001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择优选取7名。
·报名地点: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路7号)。
·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08年7月4日17:00时。
·电 话:0719-8221383;13872831111
·联 系 人***
业 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公司总装配厂
招标人: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