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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公园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08.06.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8.06.27
截止日期:2008.07.04
招标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用地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投资规模约8000万元
 
招标公告正文

黄阁公园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黄阁公园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阁公园设计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与凤凰大道东北侧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沙区黄阁镇,根据2007年编制的《南沙区黄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该项目拟作为“汽车主题公园”。用地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投资规模约80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招标范围为黄阁公园园林景观设计、公园内建筑设计、相关工程的勘察工作、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至7月4日

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七、报名条件:

1、具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如不具备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允许与具有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的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其他方式的联合体则不接受报名;

4、 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5、 拟派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6、 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7、 报名前单位及设计总负责人***

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注:“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公园或风景区景观规划设计项目;“近三年”是指2006年1月1日至今。

 八、资格符合性审查及择优条件

1、 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进行投标的资格预审,即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为报名条件。

2、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8家时,则以评分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8家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超过8家但多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九、报名时报送的资审资料(不接受传真的文件及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文件):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http://www.gzzb.gd.cn下载,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2、 封面;

3、 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4、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5、 资格预审审查表;

6、 资格审查申请递交信(原件);

7、 联合体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9、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10、 企业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核对);

11、 《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原件核对);

12、提供设计单位近三年完成的公园或风景区景观规划设计业绩经验及获奖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情况等)(原件核对);

13、 拟派的设计总负责人***

14、 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设备、应用软件的证明材料;

16、 满足“报名条件”第8至12点要求的说明;

1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审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以中文编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于每页签名,编制流水页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正本、一副本,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递交,并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个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2、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投标牵头人)如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为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的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牵头人)不具备,则设计咨询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同给予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牵头人),如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牵头人)都不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在余下的排名4~8名的方案设计单位(投标牵头人)综合选定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如本次投标的8家设计单位(投标牵头人)均不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设计咨询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3、本项目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4、本项目无投标方案设计补偿。

5、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按设计费的10%计取。

 十一、建设单位:

1.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2. 地    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N6区

3. 联 系 人***

4. 电    话:020-39910656

5. 传    真:020-84986620

6. 邮政编码:51145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1. 名    称: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大院自编8栋第9层

3. 联 系 人***

4. 电    话: 020-38730952

5. 传    真: 020-38731486

6. 电子邮箱***

 十三、交易服务机构:

1. 名    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2. 地    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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