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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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6.20 |
招标业主: | 甘南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南县 |
内 容: | 建筑规模:500.00㎡ 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
1、甘南县人民法院 的 双河法庭 工程,按《齐齐哈尔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已办理招标备案。已由 齐齐哈尔市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1建筑规模:500.00㎡
2.1.2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1.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1.4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
2.1.5投资额:34.7万元。
2.1.6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双河农场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6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 9 月25 日,工期 92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可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子人员证件,以及法人委托书、代理代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手续等,于2008 年 6 月 16 日至 2008 年 6 月 20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甘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5、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06]75号文件及齐建发[2007]56号文件中规定配备。项目经理、土建专业工长、水暖专业工长、电气专业工长、造价员、材料员、土建专业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7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甘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 甘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13796307738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61005 联系电话***
传 真: 2431173 联 系 人***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