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的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采暖锅炉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08121)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两吨承压热水采暖锅炉(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制造单位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单位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制造维修许可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销售资格,并保证供货为合法渠道,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25日,每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117室)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8日下午2:30西青区当城中学大门口集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26日9:30前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26日9:30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19室。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费用:1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完成注册,注册步骤如下:
1、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219室完成注册。
2、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022-27913240 高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300380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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