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DSITC-048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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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6.04 |
截止日期: | 2008.06.24 |
招标业主: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武部 |
招标代理: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 |
开发区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开发区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武部的委托,就其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武部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3001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SDSITC-0481706
3.项目内容:开发区人武部民兵装备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设备供货、安装及监控室简装修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须具有在青岛地区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具备提供及时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系统集成能力,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出具承揽本系统工程与110接警平台的接入证明。
3.投标人上两年度须具有不少于3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须放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或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必须提供摄像机、红外全球、硬盘录像机、一线通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原件,并提供授权人的有效证明(授权原件须放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或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
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踏勘现场
定于2008年6月17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集合,统一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过时不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2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25日9:30。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8年6月25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