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阜宁政府采购[200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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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5.27 |
截止日期: | 2008.05.31 |
招标代理: |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询价人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其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的规定。 |
阜宁政府采购[2008]17号
受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我公司采用询价方式
采购下列设备及相关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内容
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加矾加氯系统设备采购。一个标段,资金为政府拨款和自筹,已落实。
二、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5月27日—2008年5月31日(不含节假
日)。
三、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阜宁县老建设局对面)。
四、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只售电子标书,购买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现金或汇款购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卡号:6227001323010084489,臧义龙)。
五、询价时间:2008年6月4日8:30,询价地点:江苏省阜宁县财政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3号)。
六、询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其以
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提供江苏省内销售水厂加矾加氯系统设备采购历史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的规定。
七、代理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87269778,13914650638,传真:***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