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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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5.29 |
招标业主: | 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
地 区: | 安吉县 |
内 容: | 12省道、13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 |
12省道、13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局、湖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由安吉县公路管理段组织实施,现决定对该两个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计划监理服务期:17个月(施工阶段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2、有意向的监理单位请于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0日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到安吉县交通局建管科进行备案,备案后持备案资料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报名后,到安吉县公路管理段养护股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
3、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查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万元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电子汇票)。并在2008年5月29日16:00前(北京时间)提交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以银行到账为准)。
保证金交纳帐户: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
开 户 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地 址: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电 话:05725220660 05725024476
6、定于2008年5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 标 人: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安吉县交通中心 邮 编:313300
电 话:0572-5220660 传 真:0572-5220658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