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5.12 |
---|---|
截止日期: | 2008.05.16 |
招标业主: | 揭东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区: | 揭东县 |
内 容: | 计划投资:约322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钢筋砼箱涵长约507米,排水涵截面为宽2米×深1.7米矩形。 |
1.招标人:揭东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县城农科路排污干渠工程(水厂路至县一中路段)
3.工程地点:县城中心片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计划投资:约322万元
6.建设内容:建设钢筋砼箱涵长约507米,排水涵截面为宽2米×深1.7米矩形。
7.资金来源: 根据“揭东府函〔2008〕04号文”建设资金由工程受益的村庄在征地应上缴的市政配套费中筹集,视实际征地情况分五年付还。
8.工期:为 150日历天
9.招标内容:按施工图纸、说明书及工程量清单为招标内容。
10.投标资格:
①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外来企业应到揭东县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②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
11.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资料
投标申请人请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止到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居民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居民身份证;
④外来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⑤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资信证明的有效凭证;
⑥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借款承诺书。以上资料正副本各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12.报名及开标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13.企业应在报名前一天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叁佰万元或以上的资信证明给招标人。
14. 企业应在报名时出具承诺书给招标人,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负责提交人民币300万元给招标人作为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借款,否则中标无效。
15.正式投标人确定方法: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招标人将于2008 年5月16日下午4时30分在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8家入围单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准时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招标人:揭东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