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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05.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招标编号:NJZC-2008I043
加入日期:2008.05.05
截止日期:2008.05.28
招标代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1、电子胆道镜 数量:1 套 2、末梢骨密度仪 数量:1 套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编号:NJZC-2008I043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鼓楼医院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医疗设备;  NJZC-2008I0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电子胆道镜         数量:1 套
                      2、末梢骨密度仪       数量:1 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5月6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及方式:可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08年5月28日上午8:4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5月28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  琪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8年5月28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电话:025-83279802                        电话:***
传真:025-83279803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0008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5月5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NJZC-2008I043

项目名称:1、电子胆道镜 
       2、末梢骨密度仪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五月五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人须知………………………………………………………  5
三、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9
四、货物需求说明…………………………………………………… 22
五、服务要求………………………………………………………… 22
六、证明文件………………………………………………………… 23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一、投标函格式……………………………………………………… 26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28
三、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29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30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31
六、证明文件………………………………………………………… 32

第三章 附件……………………………………………………………32
一、开标一览表……………………………………… ………………32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33
三、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 …………………………………34
四、采购需求表………………………… ……………………………35


第一章 招标书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标书编号:    NJZC-2008I043
2 招标人: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详见第16条)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票、汇票、支票(现金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天内保持有效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天
5 投标书递交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
地址:***
投标开始时间:2008年5月28日8:40整(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28日9:0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  琪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6 投标书正本份数: 1份
投标书副本份数: 5份
7 开标时间:2008年5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1)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8 签订合同地点: 由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投标注意事项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服务要求
六、证明文件
第二章 投标书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六、证明文件
第三章 附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三、投标登记表格式
四、需求表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期15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将给予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
6.1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澄清。
6.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将在www.njzc.gov.cn网站首页红色公告栏内即时予以发布,相关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定期登陆和浏览该网站,如果潜在投标人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的信息,投标人将承担被拒绝投标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风险(经采购中心确认,已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投标报名表的除外)。
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中心可以自行决定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货物和服务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8. 投标货币及报价
8.1 国产产品以人民币报价;进口产品以美元报价(同时填报美元与人民币的兑换汇率)。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总价为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美元报价含
(1)货物的总价,南京口岸CIF价;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
(3)安装费、安装材料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4)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人民币报价含
(1)货物的总价;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
(3)运输费、安装费、安装材料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4)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按照第10、11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按照第12条要求对技术要求及基本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参数偏离表和服务承诺;
按照第13条要求提供人员培训计划;
按照第14条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按照第16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0、开标一览表
 10.1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并同投标文件一起放入投标专用袋中。
10.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采购中心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表中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按25.2的规定处理。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开标一览表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11、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1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的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及投标总报价,并对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作简要介绍。
  11.2 投标应以人民币或美元报价,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表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11.3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清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电(报)挂(号)、传真,并有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1.4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部分或全部投标。
11.5投标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投标总价、数量、优惠条件等须与开标一览表完全一致。
12、技术要求及基本服务要求的响应
12.1 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所有设备须提交详细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分项报价表(表格式样见投标书),并注明品牌产地和生产厂地。
12.2 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逐一填列技术参数偏离表,偏离表中未填列的事项将视为已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表,否则,一经查实,将被没收保证金或被暂停进入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2.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质保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应免费保修一年以上,终身维修,以后软件升级应免费。
(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使用方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卖方必须以使用方能够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3)设备发生软、硬件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予以响应,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如为进口产品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从中国海关正常进口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使用方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6)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13、人员培训计划
13.1 投标人在培训计划中应提供详细的授课安排、培训地点、学员数量和经费预算等说明。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项证明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
14.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4.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格式和顺序,制作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5.货物和服务合格文件
15.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操作和维修手册说明书、图纸和资料,据实提供:
(1)有关制造情况和近2年供应同类货物和服务用户的名单,以及通过有关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由原厂家提供的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方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并且满足招标方要求。招标方保留拒绝这种替代的权利。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提交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一方式:本票、汇票、支票(不接受现金)。
16.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换取收据。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合同并履约完毕后凭合同、保证金收据、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投标(陪标)的;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
17. 投标注意事项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天内。
17.2 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3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8. 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六份投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每份投标书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附在投标书中。 
18.3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 投标书的递交
19.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开标一览表单独放在外层密封袋中,不需装订。
19.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中心;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08年5月28日 9:00整之前启封”的字样。
19.3内外层信封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时,投标书能原封退回。
19.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9.1-19.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采购中心只接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书。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标书领取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书
21.1按照第20条的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2.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按照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开标前将当众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保无误后方可开标。
23.3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3.4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3.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证明、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4如果投标书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投标书的澄清
26.1 开标后,采购中心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并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有需要还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考察现场,然后综合评标结果和现场考察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
26.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7.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6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详细评审衡量各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以下各项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价因素包括:
本次评标仅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对招标文件中每个需求按百分制打分,按综合得分情况,推荐出每个需求的中标人。如果投标货物进入国家“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势。
一、投标总报价:35分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2、价格按照符合标书要求的配置为准,如果投标人多配或少配,则按分项报价进行调整。
二、技术性能指标:20分
1、基准分10分,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0分。
2、偏离值10分,根据各投标书对技术性能的响应情况对基准分进行增减调整,若有正偏离,则在基准分10分的基础上顺加0-2分/项;反之,若有负偏离则在基准分10分的基础上倒扣0-3分/项,上述偏离值累计均不得大于10分。
3、一项(含一项)打★(或*)号指标或三至五项(视指标数量多少决定)非打★(或*)号指标不满足需求则视为完全不符合要求。
三、设备配置:10分
1、基准分6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2、增减值4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书对投标设备的配置响应情况对基准分进行增减调整,若配置有增项的,则在基本分值6分的基础上顺加1分/项;配置有缺项的,则在基本分值6分的基础上倒扣2-4分/项,上述增减值累计均不得大于4分。
3、配置如有三项不满足需求则视为完全不符合要求。
四、售后服务:16分
1、基础分4分
2、质保期6分:质保期评判标准:1年得0分;2年得2分;3年得4分;4年(含)以上得6分。
3、备件库2分:华东地区有配件库得2分;国内有备件库得1分(二者不得累计)。
4、厂家维修站2分:华东地区有厂家维修站得2分;国内有厂家维修站得1分(二者不得累计)。
5、质保期外收费标准2分:评委根据质保期外主要配件收费标准及维修价格优惠情况,酌情打分,最高得分为2分。
五、品牌档次:15分
1、认证书5分:具有FDA或CE认证书得5分,否则不得分。
2、综合评价10分:评委根据设备原产地、用户名单、市场占有率、信誉度,以及对该品牌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了解,对投标产品的综合评价进行降序排列,相邻产品综合评价得分差距不得大于3分。
六、其他:4分
1、标书质量1分,由评委据实裁定。
2、耗材优惠率/按人份计算3分。优惠率在6折(含)以上得3分;优惠率在7折(含)以上得2分;优惠率在8折(含)以上得1分。9折(含)以下不得分。
(六)、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标得分的情况,由高向低排列,排名第一位的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8.2如有必要,采购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中心将把合同授予合格的中标人。
29. 采购中心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29.1采购中心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10%以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报价、折扣、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30.采购中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0.1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或结果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中标通知书
31.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31.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在中标人按照第33条规定向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中心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3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履约保证金
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伍(5)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
33.2 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银行本票、电汇汇票或支票(现金不收)。
33.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32条或33.1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中心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也可宣布重新招标。
34.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和恶意方式质疑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34.1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必备部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经权威部门和评审专家共同确认该产品本身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除外)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中心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标书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34.2投标人明知所投标的产品有一项(含一项)打★(*)号指标或三至五项(技术指标在十项以下定为三项、在十一项至十五项之间定为四项、十五项以上定为五项)非打★(*)号指标不响应招标文件仍然投标,并导致开标以后出现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采购中心将该种投标行为定性为虚假投标,即“陪标”,经评标小组确认,一旦投标人的“陪标”行为成立,采购中心除当场拒绝其投标外,同时没收该投标人的全额投标保证金。
34.3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中心将首先做出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江苏省既南京市卫生系统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34.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中心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三、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报价表”第NJZC-2008I043 号。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应由用户承担的关税除外)。
3、本合同总价款(根据国家规定应由用户承担的关税除外)。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及偏离表;(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1、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          在收到以下单据后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扣缴壹万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四、货物需求说明
(见附件四)
五、服务要求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进口产品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供货物品是从中国海关正常进口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3、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交货期、保修期时限、培训、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机、软件升级等)。
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投标人应写明保修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修备件库地点(离南京最近)、及厂家维修站地点(离南京最近)。
6、列出易损件及主要配件保障情况及价格,设备日常使用耗材的优惠率(按人份计算)。
7、人员培训计划:投标人在培训计划中应提供详细的授课地点、时间、授课师资配备、学员数量和经费预算等。
8、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9、其他服务。

六、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顺序制作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文件,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无效的风险,评标过程中,采购中心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证明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在华分支机构注册证复印件(必备,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备);
4、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必备);
5、制造商资格声明(复印件);制造商专项产品授权书、销售商代理专项产品资格证明书(必备,复印件);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必备,格式见第33页)。
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经有关部门和评审专家共同确认该产品本身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除外)
1、产品质量认证(FDA、CE、CCC、ISO13485、ISO9000系列等),安全质量证书(复印件);
2、计算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提供二套(中、英文各一套)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电路图本、电气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
4、投标设备的彩色样本,图片资料,DATE SHEET以及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三、经营业绩:提供近2年(2005.1.1-2006.12.31)内该产品主要用户名单。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请在此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标书编号:NJZC-2008I043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投 标 人:  (盖章)
     
需求表号:           

 


二O0八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六、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投标书页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文件,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无效的风险,评标过程中,采购中心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标书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未标注页码或页码标注不准确,将可能被扣除标书质量分)。

 

 

 

 

 

一、投  标  函
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医疗设备采购的NJZC-2008I043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五份。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服务承诺)
六、证明文件
七、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大信封内、不要与其他正副本投标书装订在一起)
八、投标保证金(开标截止前以银行票据形式递交)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需求表( )的货物投标总价                      为(大写)                人民币(或美元)。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力。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5)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 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
(8)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中心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中心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9)  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不一定以最底价确定中标单位。
(10)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们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的话,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如果有上述行为的话,我们将无条件承担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2)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及商标名 原产地及生产厂名 单价
(万元) 数量
(台、  套) 内陆运输及保险费等(万元) 投标总价
4×5+6(万元)
1      
2      
3      
4      
… …… …… …… …… …… ……
备 注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总价:                 (大写) 美元兑换
人民币汇率 

投标人签字:                            (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说明:  投标人所供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填写,另补充如下:
1、该表填写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及投标单价和总价。
2、国产产品以人民币报价;进口产品以美元报价。同时应填报美元与人民币的兑换率,价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及货物需求表的要求报价,每一项规格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3、第4栏的单价和第7栏的总价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及各种应支付税金。
4、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总价及优惠条件的填写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一致。

三、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序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 … …… …… …
     
     
     
价格合计大写(万元) 
投标人签字:                               (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说明:
1、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投标人应对投标产品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价格,如有选购件、消耗材料等,需单独列出名称及价格 。
3、各栏价格合计数应与前表投标总价数一致。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序号 招标设备要求参数 投标设备实际参数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备注
1    
2    
3    
4    
5    
6    
… …… …… …… …
    
    
投标人签字:                              (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当根据各项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部分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接收。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表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
3、 供应商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如实的填写在响应及偏离栏目中,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没收全额/部分投标保证金或被暂停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分类 序号 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投标人对商务条款的响应/偏离 备注



诺 1 质量保证期限   
 2 备件库(华东/国内)   
 3 厂家维修站(华东/国内)   
 4 主要配件零售价优惠标准   
 5 耗材优惠率   



率 6 维护响应时间(小时)   
 7 工程师到场时间(小时)   
 8 交货期限(天)   
 9 维修周期:排除故障时限(小时)   



用 10 商检计量费用   
 11 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12 保外维修费用(人工费)   



务 13 培训计划(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   
 14 软件升级服务   
 15 免费赠送项目   
 16 能否提供备用机   
 17 能否提供操作手册   

他 18 合同条款   
 19 能否提供报关单   
 20 付款条件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投标人签字:                                    (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六、证明文件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据实提交)
 


第三章、 附 件
             一、  开标一览表          (NJZC-2008I043)







 需求表-1 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需求表-2 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 ……
设备名称 (以中文书就,其他语言附注,见投标人须知7.1)
型号及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期  美元兑换
人民币汇率 
制造商名称和原产地 (以中文书就,其他语言附注,见投标人须知7.1)

备  注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投标的需求表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此报价应为最终成交价,公开招标时将用于唱标。
2、国产产品以人民币报价;进口产品以美元报价。价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和货物需求表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采购中心对每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该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若有优惠条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开标一览表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4、每个需求表只能投一种型号设备。如果同时投n个需求,即附n张该表。
5、开标一览表单独放在外层密封袋中,不需装订。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NJZC-2008I043号医疗设备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保修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手   机:           
        单位名称:                           
        地    址:                           
见证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工厂)名称(公章):                      
        日    期:                           

 

三、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医 疗 设 备
标书编号 NJZC-2008I043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8日  9:00整
投标项目经理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投标项目 需求一:
 需求二:
 ……
投标单位:                 盖  章:                日  期: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2008年5月28日)前2日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到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的法律效力视为购买标书,如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采购中心承诺: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履行将相关变更信息及时告知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名供应商的业务。   (传真:***
四、 采购需求表
需求表 -1
填报单位:南京市鼓楼医院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电子胆道镜                            数量:壹套
一、项目用途:用于肝胆外科对胆道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二、标准配置及选择配置:
全套(所有附件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给出分项报价):电子胆道镜、电子图像处理器(含冷光源)、监视器、仪器专用车
三、主要技术指示参数:
一、 电子胆道镜
1、 视野方向:直视
2、 观察范围:3-80毫米
3、 视野角:任何条件下(空气中水中)大于等于100度
4、 先端部外直径小于5毫米
5、 软性部外直径小于5毫米
6、 钳道口内直径:2毫米
7、 弯曲角度能达到上160度,下130度
8、 有效长度大于420毫米
二、 电子图像处理器含冷光源
1、 图像取样方式:同时式
2、 测光模式:峰值/平均
3、 色彩调节:8段以上
4、 轮廓调节:8段以上
5、 遥控、冻结:有遥控、冻结功能
6、 放大功能:有2倍电子放大功能,步进0.05倍分二十级放大可全画面
7、 血管强化功能:有毛细血管强化功能
8、 自动测光装置:有(此功能将减少近侧光反射现象,使远侧图像更明亮)
9、 景深调节功能:有(此功能将使景深部位亮度增加)
10、 白平衡调节:有自动白平衡调节功能
11、 冷光源:150W高效氙灯,有备用灯泡,自动切换, 氙灯寿命大于450小时
12、 文字处理:患者ID、姓名、年龄、日期等
13、 患者存储量:大于40人
     三、监视器:15寸以上液晶监视器
四、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5、制造商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6、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FDA或CE品质证明书
2、计算器具型式批准书
3、提供二套(中、英文各一套)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
   电路图本、电气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七、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对用户操作、维护人员的现场(异地)培训。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九、商检、计量费用:由中标人免费承担。
十、付款方式:(外贸)开信用证,首付3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0天后再付60%,运行正常壹年内结清尾款。
              (内贸)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4天后再付30%,壹年内90天运行正常付60%,壹年内结清尾款。
十一、交货地点:CIP  南京市鼓楼医院
十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壹年,自验收报告确认签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接到报修请求,维修应即时响应,24实行小时内维修人员
   到达现场。必要时公司应提供应急备用机。
3、质保期后,中标方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需求表 -2
项目名称:末梢骨密度仪                        数量:壹套
一、项目用途:用于临床对骨质疏松症诊断,儿童骨骼发育评价等。
二、标准配置及选择配置:
全套(所有附件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给出分项报价):主机(测量、计算分析)、超声探头、软件系统、彩色打印机   
三、主要技术指示参数:
1、 采用超声技术来测量骨密度,使用手执式探头
2、 能够测量两个以上的部位,其中含桡骨和胫骨
3、 能够测量成人(20-90岁),及儿童(0-20岁)的骨骼强度,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骨骼强度的测定
4、 能排除皮肤、软组织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5、 能提供成年人多部位骨强度联合诊断色结果
6、 测量准确度或精度需达到:可随测量部位的不同,在体精度RMSCV=0.4%至0.8%随探头不同,设备准确度由0.25%至0.5%之间
7、 无须校准,可进SQV校验
8、 备有0-20岁儿童骨密度数据库,含中国人种、亚洲人种
9、 配有SOS校验模块
10、 升级空间,可升级平衡测试训练功能,骨龄测试功能等
11、 12英寸以上LCD显示
12、 有10M网络接口
13、 中文彩色图文报告
14、 具有FDA或CE认证
四、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5、制造商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6、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FDA或CE品质证明书
2、计算器具型式批准书
3、提供二套(中、英文各一套)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
   电路图本、电气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七、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对用户操作、维护人员的现场(异地)培训。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九、商检、计量费用:由中标人免费承担。
十、付款方式:(外贸)开信用证,首付3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0天后再付60%,运行正常壹年内结清尾款。
              (内贸)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4天后再付30%,壹年内90天运行正常付60%,壹年内结清尾款。
十一、交货地点:CIP  南京市鼓楼医院
十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壹年,自验收报告确认签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接到报修请求,维修应即时响应,24实行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必要时公司应提供应急备用机。
3、质保期后,中标方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特别说明: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将导致废标,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查实将终止其投标资格(包括向省、市卫生系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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